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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在上海,一位老朋友被邀请去酒吧。 酒吧的名字叫多来米,来这里玩的很多是台湾商人。 台湾人的娱乐方式和我们的习性不太一样,唱歌也唱,但不面向电视屏幕。 站在舞台上,在
上带着歌声谱,随着乐师现场的伴奏唱歌。 那个乐师很胖,留着络腮胡,有艺术家的味道。 我们来这里喝酒是因为他在——他是我的老朋友拥有的财经杂志的记者。 这是我绝对没想到的,打招呼的时候,我第一次看到我的老朋友对他有很高的态度,才确认这是真的。 每次客人点歌都要他伴奏,至少要在他键盘边的大杯子里放两三张一百元的大票。 这样的晚上大约能得到200元的收入,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做记者的工作。
“你觉得我分裂了吗? 」乐师茫然地对我说。 “白天是新闻发布会,晚上来这里,这就像鬼一样。 ”。
他上台后,我和老朋友谈了很久这件事,老朋友说我没有习性,说多重身份是现代社会,特别是上海就像有黑天一样正常。 这件事想了很久,毕竟是件好事,幸好他的双重身份互不相容。 否则就不难说了。
各位请看发生在我身上的双重身份故事。 我毕业后就职于广播的法制部,之后自学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最早的兼职律师之一。 做兼职律师需要本部门领导的同意。 我说服领导的理由是司法实践有助于我更深入地理解和认识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在广播中提高推广法治思想的水平。 其实是的,但记者的身份对律师的工作也有好处。
1995年,也就是做兼职律师的第二年,我去了河北的一个县辩护。 事先联系过了,法院的人没有先出示文件。 因为拿钥匙的人突然肚子痛去了医院。 后来延期开庭了。 预定开庭的时间赶上了停电,检察官不能用投影仪展示受害者的照片了。 这让我和我的当事人白白损失了两天。 终于开庭了。 我在法庭上被主审法官骂了。 因为我的习性是站着发言的。 虽然反驳说没有任何规定不允许律师站着发言,但是法官说:“应该在法庭上听从审判长的指挥。 你不知道基本规则吗?”。
法庭上当然要听从审判长的指挥,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混乱地指挥。 我必须继续讨论,但辩护律师以不遵守法庭纪律为由宣布休庭。 我不知道这得等多久,可惜我只能用记者的身份。
我拿着记者证,找到县政法委员会书记,说律师反映的县法院法官是来调查滥用职权的。 书记说不调查这件事就解决不了。 我马上拿出律师证,不用调查,我是那个当事人律师。
事件第二天也继续开庭,一切都符合法律程序,效率高。
我作为律师六年来,这是唯一采矿使用不正当手段,经常后悔。 我第一是做刑事辩护,当事人贪污受贿罪很多时候都和多重身份有关。 很多落马高官利用身兼数职的便利,在不断改变身份的过程中为自己牟取非法利益,有时兼得不到,把其中的一部分让给妻子的孩子,然后想得到财产。 为此我讨厌每个人都有多重身份,我认为这是特权。
后来,我做了郭小川名誉权事件和胡长青受贿事件,引起了很多关注,双重身份的问题反而成为了重担,被公司领导质问,干脆放弃了,另一家公司专心写文案。
在这里说,路人可能会打手指,但你把身份概念和职业概念搞混了。 身份是身份,职业是职业,双方都不是问题。
老实说,这确实是个问题。 但是,我既然写了文案,当然想过。 很多时候,必须说职业和身份确实有某种必然的联系,哪个职业对应哪个身份不是不规则的。 身份与等级相对应,等级也几乎意味着权利的多少和权力的大小。 从这个立场来说,现在多重身份的人越来越多,正好是反映社会变化的重大方面,与开放前的中国相比是很大的进步。
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流传着沉重的身份、等级,所谓的刑罚比不上医生等古训是众所周知的。
即使星星和月亮,世代变化,你也只是走到我下面,轮流坐在庄园里。 要说消灭水平,不论高低贵贱,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总是有知识的人的梦想,从未成为现实。 对很多人来说,他们的梦想总有一天会嗯,我们也只是能站在别人之上。
经过现代社会的洗礼,今天人们普遍知道权力这个概念包括越来越多的服务内涵,但还是有一点人,掌握权力后,心愿还是自己得到了“人上人”的身份。
处理胡长青事件的时候,我听说过当地流传的“故事”。 因为胡有很多权重很高的人想巴结他。 最常用的方法是买他的笔墨。 (他的书法确实很棒)一家餐馆的老板让他写了招牌。 秘书付了一字一千元,四千元,得到了“某某饭馆”四字。 没有长青的名字。 检察方面没有加入诉状,所以似乎很难证明,但根据当地的传说,你可以知道你有多热衷于身份高。 你说你不同意。 这里确实带有人们的愤怒,但只有不丢脸,才能被说出口。
人生有一千百种生活方式。 如果不考虑身份本身的价值,就不知道像我们这样的平头老百姓如何能自由地改变我们的生活习惯呢。
标题:【财讯】多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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