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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阿塞拜疆国际文传电讯社6月5日的报道,根据《旅游法》最新修正案第10条,与阿塞拜疆旅行社的交易只能以非现金交易的形式进行。6月5日,议会全体会议讨论并批准了该修正案。(阿塞拜疆大使馆商务处)

标题:在阿富汗,只能用非现金形式的旅行社账户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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